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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招生

陕西师范大学2006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代码:10718)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的重要基地,被誉为西北地区“教师的摇篮”。学校现设有18个院(系),62个本科专业;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7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147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学校位于世界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的古都西安,占地面积2700余亩。雁塔校区东邻大雁塔、南依曲江池,校园环境优美,先后被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授予文明校园称号;长安校区位于西安西部大学城园区。面向新世纪,陕西师范大学以西部大开发和教育大发展为契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正朝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二、录取原则

2006年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录取本科生3700名。

1.投档比例:我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体检要求: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相关科目: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专业要求语文成绩在90分以上;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要求数学成绩在90分以上;英语、对外汉语专业要求英语成绩在90分以上。

4.外语语种:英语、对外汉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语种。

5.优惠政策: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6.在第一志愿考生已录满的情况下,原则上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志愿考生。在生源较差的情况下,学校有权调配招生计划。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

1)以考生的投档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

2)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学校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等综合考虑专业安排。在投档成绩相当的情况下,我校将以相关科目成绩和外语成绩等作为录取参考。

3)对于预录取分数线以上,但不能满足志愿专业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并由其它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8.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9.招生计划及奖贷学金制度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报或我校招生简章。

10.本章程的解释权属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三,招生专业和人数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班数

院(系)总数

 备注

050201 英语
4
170
6
230

 

 

050207

日语

4

30

1

050202

俄语

4

30

1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298531033085308754(招生咨询电话)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199号陕西师大招生办

邮政编码:710062

网页地址:www.sn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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