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外国语学院2027年推免生招生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26-09-16     浏览量:次   分享到:

一、学院简介

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外国语学院是陕西师范大学下设的教学单位,前身是1944年创建的陕西省立师范专科学校英文科。1998年经学校批准改为学院建制。学院现有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外国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翻译学、国别与区域研究等学科方向;外国语言文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外语教育学、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等二级学科;现有翻译硕士(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日语笔译、俄语笔译四个方向)和学科教学(英语)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全日制学术学位: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2Z1外语教育学、050205日语语言文学、050202俄语语言文学。

全日制专业学位:055101 英语笔译、055102英语口译、 055103俄语笔译、055105日语笔译、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直博生招生专业为050200外国语言文学。

三、招生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资格。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勤奋好学,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5.本科在学期间无任何处分记录。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6.身体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7.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8.申请专项计划的,应符合对应专项计划的报名条件。

四、招生流程

1.网上报名

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9219点,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未在系统报名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我院。

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尽快加入我院推免QQ788563607,并根据各自报考专业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提交至相应邮箱:

报考专业

材料提交邮箱

英语语言文学

3365844700@qq.com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外语教育学

日语语言文学

2813956882@qq.com

俄语语言文学

日语笔译

俄语笔译

英语笔译

英语口译

学科教学(英语)

2078296867@qq.com

2.材料清单

①身份证扫描件

②学生证扫描件

③本科成绩单原件(教务部盖章)

④成绩排名证明(加盖公章)

⑤外语水平证明证书扫描件(专四、专八、雅思、托福、日语能力考试等成绩及其他语种水平证明等)

⑥推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注意:如推免资格尚在公示期也可提供公示网页截图或照片。

⑦发表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扫描件(扫描封面、目录、正文第一页、封底)

⑧各类获奖证书扫描件等材料(挑选其中重要3项)。

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请考生将以上所有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报考专业+姓名)发至各专业指定邮箱,邮件名同文件名;材料力求精简,突出重点,总页数最多不超过20页。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918日下午14:00仅在系统报名但未按时按要求在指定邮箱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我院。

如申请人填写或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发邮件前请各位同学检查无误再发送,每人仅可发一次,不得重复发送。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内容包含材料审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学院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确定后我院将会尽快联系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后续复试相关安排在QQ群内通知,请随时关注QQ群消息并确保电话畅通。

学院分批次审核申请人报名信息并安排考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面试主要采用线上方式。

4.拟录取名单确定

面试实行百分制打分,作为考生最终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凡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接受我院待录取通知。未按要求接受待录取通知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五、奖助政策

我校设置有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见http://yz.snnu.edu.cn/jzxj/jzxj.htm

奖助学金及住宿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咨询电话:029-85310349

六、监督管理

凡对录取结果持有异议的考生,可提请申诉。申诉人须向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材料,由学院处理并存档备案。如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学院处理结果告知后7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交书面申诉材料。

申诉电话:029-85308825,邮箱:luminhong@snnu.edu.cn

七、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为准https://yz.snnu.edu.cn/info/1009/8261.htm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03695029-85307990

欢迎各位推免生报考我院攻读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