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成长成才,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现将学院2025年幸福工程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经学校认定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规模
总金额叁万元,资助人数30人,每人资助壹仟元。
三、基本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及学术不端、失信记录;
2. 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与综合考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50%,无不及格科目;
3. 品德良好、勤俭节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等,综合素质突出。
四、申请与评审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2月19日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业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至辅导员处;
2. 班级评议与学院评审: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评后,公示3个工作日;
3. 学校终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复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重要说明
1. 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账户;
2. 若获奖后出现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将撤销荣誉并追回资金;
3. 详细评选细则、申请表模板见附件,未尽事宜可咨询辅导员。
联系人:邹胜男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07823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幸福工程奖助学金申请表
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