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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幸福工程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18     浏览量:次   分享到:

为助力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成长成才,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激励导向作用,现将学院2025年幸福工程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经学校认定的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规模

总金额叁万元,资助人数30人,每人资助壹仟元。

三、基本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处分及学术不端、失信记录;

2. 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年学业成绩与综合考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50%,无不及格科目;

3. 品德良好、勤俭节约,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等,综合素质突出。

四、申请与评审

1.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12月19日前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学业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至辅导员处;

2. 班级评议与学院评审:经班级民主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评后,公示3个工作日;

3. 学校终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复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重要说明

1. 奖助学金一次性发放至学生本人账户;

2. 若获奖后出现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将撤销荣誉并追回资金;

3. 详细评选细则、申请表模板见附件,未尽事宜可咨询辅导员。


联系人:邹胜男老师

联系电话:029-85307823


附件:1. 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幸福工程奖助学金申请表



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