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生第二党支部委员会审查,拟将以下7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明骏,男,汉族,本科文化,河北省秦皇岛市北戴河区人,1999年10月22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该同志于2022年12月14日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5月16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4年6月1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5年6月11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卫玥同志、张奕然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党的初心与使命,努力为人民服务,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经研究生第二党支部支部大会2025年6月11日研究、票决,同意李明骏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郭雯婷,女,汉族,本科文化,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2000年12月4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现任2022级文学课教论班班长。该同志于2022年12月14日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5月16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4年6月1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5年6月11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王震同志、魏沫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勤奋工作,在生活中乐于助人,关心同学。经研究生第二党支部支部大会2025年6月11日研究、票决,同意郭雯婷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邹业玲,女,汉族,本科文化,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人,2000年3月1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现任2022级文学课教论团支部书记。该同志于2022年12月14日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5月16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4年6月1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5年6月11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苏泓帆同志、王丽媛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维护人民利益。经研究生第二党支部支部大会2025年6月11日研究、票决,同意邹业玲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闫雪菲,女,汉族,本科文化,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2000年4月22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该同志于2022年12月14日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5月16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4年6月1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5年6月11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李海伦同志、张雪香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积极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基础良好,符合党员转正条件。经研究生第二党支部支部大会2025年6月11日研究、票决,同意闫雪菲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卓媛媛,女,汉族,本科文化,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人,2000年1月16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现任学习委员。该同志于2022年12月14日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5月16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4年6月1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5年6月11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张予诺同志、段志甜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学习勤勉认真,工作严谨负责,同时关心爱护同学,在各项事务中积极起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生第二党支部支部大会2025年6月11日研究、票决,同意卓媛媛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徐天雨,女,汉族,本科文化,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人,2000年9月4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俄语语言文学专业。该同志于2022年12月14日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5月16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4年6月1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5年6月11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郑园园同志、崔磊磊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积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工作,积极参加组织活动,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经研究生第二党支部支部大会2025年6月11日研究、票决,同意徐天雨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张瑞霞,女,汉族,本科文化,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人,2000年6月16日出生,现就读于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该同志于2022年12月14日提出入党申请,2023年3月15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2024年5月16日被确定为发展对象,2024年6月11日被接收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到2025年6月11日预备期满。入党介绍人为李晓冉同志、董奥同志。该同志在预备期间表现良好,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时刻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发挥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经研究生第二党支部支部大会2025年6月11日研究、票决,同意张瑞霞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公示时间从2025年6月11日起至2025年6月17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时,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所反映问题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2985307738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教学六楼613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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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党委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