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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最新)

为了维护我院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的良好秩序,进一步增强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及对擅离工作岗位人员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和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请假程序及有关规定
   1、请假程序:
半天病事假者,行政、教辅人员可直接向学院办公室主任请假;教师半天病事假者向教学副院长请假,教学秘书登记并办理调课手续。
请病假一天以上14天以内者,需有我校医院主治医师签字的休假证明,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工请假申请表》,由所在系部主任、教学副院长、学院负责考勤的领导签字审批;15天以上,履行以上病假手续,由学院审核签字,报人事处审批。
请事假一天以上7天以内者,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工请假申请表》,由所在系部主任、教学副院长、学院负责考勤的领导签字审批;一星期以上一个月以内,由学院签署意见,报人事处审批;请事假一个月以上者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后送人事处,报主管人事的校长审批。
教职工因工作关系去校外(含境外)开会、进修、学习、合作科研等,应持有关函件向单位请假,单位明确其性质后,经批准可给予公假。因公请假者需填写《陕西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工请假申请表》,由所在系部主任、教学副院长、学院负责考勤的领导签字审批;出国(境)者,除按规定办理出国手续外,出境前和回校后还应在学院进行登记。
若因紧急事故,确实不能履行请假手续者,除提前电话告知外,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应有本人书面的委托。请假期满,应及时来学院办理销假手续。
请假后因故需继续请假者,应在原假期未满前提出申请,其手续与请假相同。  
2、病假:国家规定的产假(包括人工流产)、公伤按工作量计算发放年终奖。
连续请病假一周以上15天以内者,按请假天数扣发年终平均奖,15天以上者扣一个月年终平均奖。病假超2个月者按学校病休假规定对待。全年累计30天病假者,扣发一个月年终平均奖。
3、事假:除探亲、婚嫁、丧假按照学校规定执行外,其余事假按以下办法处理。
事假在7天以内的,按天数扣发年终平均奖;连续请事假七天以上15天以内的,扣年终平均奖一个月;连续请事假15天以上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全年累计事假30天以上者,按实际天数扣发年终平均奖,年终考核按基本称职对待。
4、公派或因私出国,异地学习进修等,按在外时间扣发年终平均奖,其余工资待遇按人事处有关规定处理。逾期不归超过15天,按擅离工作岗位有关规定处理。
二、关于旷工的处理规定
  无故旷工一天扣一个月年终平均奖,两天扣两个月。三天以上按《陕西师范大学教职工请假及对擅离工作岗位人员处理暂行规定》第三章第十三条处理,并视情况扣半年或全年岗位年终平均奖。
   教职工每学期开学,应按时报到,未按期报到人员且无任何理由,按旷工对待,病事假者,按病事假对待,来校后要补办请假手续,原则上不允许电话或请人代报到。其病、事假时间累计计入全年病、事假。
三、集体活动
集体活动包括学院统一组织的活动,各部、系、教研室、所、中心组织的活动,学院活动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考勤签到。无故缺席一次扣100元,因病事假(公假除外)每次扣50元。有课老师应提前请假,按公假对待。
四、几点说明
1、坐班人员上班在学院办公室签到,办公室主任负责统计考核,每月通报一次结果。
2、考勤是手段,目的是养成教职工遵守工作纪律的自觉性,更进一步推进我院工作。望大家能相互配合,相互沟通。
六、本办法自学院通过之日起执行。  

附件:请假申请http://www.wyxy.snnu.edu.cn/uploadfile/2017/1127/2017112703140882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