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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外国语学院2014年度学生成长成才优秀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探索教育、管理学生的科学方法,激励我院学生增强成长成才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以昂扬的精神状态迎接70年校庆,接受来校院友的检阅,经学院研究,决定评选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学的先进学生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激励我院广大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课余科技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有用人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成长成才先进典型评选面向我院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分为学习之星、科研创新之星、文体活动之星、公益服务之星、社会实践之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等类,名额若干,好中选优。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诚信明礼,作风正派;

2.评选年度文化课成绩无不及格、无重修;

3.遵纪守法,无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

(二)具体条件

学习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智育成绩排名班级前5%;或国家英语四/六级或专业四/八级外语等级考试取得良好以上成绩;或参加过学科竞赛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含)名次或奖励;或有其他学习类成果。

科研创新之星:主持校级以上科研项目;或在重要以上学术刊物发表文章;或在有关科研活动中受到校级以上奖励。

文体活动之星:积极组织或参加学院各项文体活动,表现突出,用自身的艺术特长感染广大同学,为丰富校园课余文化活动做出了积极贡献;或代表学院参加校级以上(含)文艺竞赛活动并取得名次。

公益服务之星:多次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事迹突出者;或积极参加校、院志愿服务性质的学生组织,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者;或在班级内部助人为乐,受到公认者。

社会实践之星:积极参加校、院社会实践活动,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者;为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提供重要信息者;受到校级以上社会实践活动表彰奖励者。

优秀学生干部:思想品德好,具有“服务同学”的意识,在学习和遵守纪律等方面起带头作用,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者;或评选年度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30%者;或担任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先进表彰者。担任学生干部时间不满一年者不予参评。

优秀党员:获得上述任何一项优秀的正式党员,由党支部直接推评为优秀党员,预备党员推评为学理论先进个人;另外,虽未获得上述有关优秀,但在党组织经常性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由所在党支部推评为优秀党员或学理论先进个人。

三、评选时间及程序

1.广泛动员及综合创优阶段: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年11月,辅导员、党支部、班级广泛宣传、动员,全面启动综合创优活动;

2.评优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30日,以个人申请、组织(班级、党支部)推荐两种方式进行评优提名,从获得提名的同学中评出各类优秀;

3.表彰奖励阶段:2014年12月上旬,广泛公示评优结果,召开大会授予先进个人证书,对事迹特别突出的组织宣传。

四、几点说明

1.高度重视。辅导员牵头要在本年级进行认真宣传,使各年级、各班学生最大程度知晓领会通知精神,最大程度投入到综合创优活动之中;

2.按期完成各项任务。评比表彰阶段是学期末尾,各项工作交织。辅导员要指导各班级科学协调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各阶段工作,凡因人为原因超过评选期限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按要求完成评优材料。参评学生要填交《外国语学院学生成长成才优秀典型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须报纸质稿和电子稿各1份,纸质稿要求A4纸打印),各年级要填交《外国语学院学生成长成才优秀典型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稿1份);

4.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本次评选未尽事宜。

附件: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日